提高监督实效,做有牙齿的“老虎”
游劝荣调研民行检察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湖南日报12月23日讯(记者 于振宇)日前,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游劝荣调研民事行政与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与省、市、县三级民事行政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林业)检察部门代表座谈。游劝荣检察长强调,要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要性,转变执法观念,创新执法办案方式,以改革精神推进民事行政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 游劝荣指出,民事行政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两项职能有别于侦查、侦监、公诉的检察职能,主要负责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民事行政和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愈加凸显。全省检察机关要彻底转变观念,聚焦“监督”这个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将精力投入到履行监督职能的工作中来。要改变传统的执法办案方式,认真研究和遵循民事行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要根据监督事项和监督对象的特点设置办案组织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把办案力量有效集中起来,找到办案的重点以及切入点,提高监督实效,做有牙齿的“老虎”。
游劝荣强调,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好民事行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门的工作规划,促进这两项工作可持续发展。要高度重视民事行政、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队伍的建设,在人才储备上要适度超前,着眼于引进一批高端人才,改善和优化队伍结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