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卓韬 蒋素琴) “我把一件牛奶分配给朋友,本以为是件‘小事’,没想到触碰了纪律,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决不再犯类似的错误。”今天,说起自己的违纪行为,永州市徐家井办事处回龙塔社区网格员蒋云祥十分羞愧。
事情要从今年7月说起。7月28日那天,徐家井办事处收到省慈善总会大旺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救灾物资“旺仔”牛奶82箱。徐家井办事处党工委决定将这批物资全部发放到辖区内的低保户,由办事处民政办组织发放。
7月29日,徐家井办事处民政办主任唐忠理电话通知回龙塔社区网格员蒋云祥,要求他组织18名低保户到办事处民政大厅填表领取牛奶。蒋云祥想在自己负责的网格区域内关照一下朋友,便电话通知不是低保户的朋友唐某到徐家井办事处民政大厅领取牛奶。
8月2日,唐某来到徐家井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没有看到蒋云祥,在没有填表登记的情况下,私自拿了一件“旺仔”牛奶,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工作人员询问其是否是低保户,唐某回答说不是,认为自己是辖区居民,可以领取牛奶,当场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影响救灾物资的正常发放,扰乱了现场秩序。
蒋云祥说,“本以为一件牛奶的价值很低,没想到办事处民政办会将此工作核实的这么细致,更没想到自己因这件‘小事’而触碰了纪律。”
徐家井办事处党工委认为,蒋云祥身为中共党员、回龙塔社区网格员,违反群众纪律,在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通知不属于发放对象的朋友唐艳芬到徐家井办事处领取救灾物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蒋云祥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