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26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李涛) 记者今天从衡阳市纪委获悉,该市蒸湘区委原常委、副区长王华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按科员重新确定职级。处级干部被“断崖式”降级,是衡阳市纪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缩影。
2015年12月,省委巡视第三组进驻衡阳市蒸湘区期间,发现了王华的严重违纪线索。在强大的巡视压力下,12月18日,王华在衡阳市纪委对其问题进行初核前,主动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西合路项目建设期间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私分的违纪事实,并上交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王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认错态度较好。依据有关规定,经衡阳市纪委审议并报衡阳市委批准,给予王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行政级别降为科员。
衡阳市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抓大不放小,行霹雳手段、怀菩萨心肠,针对各类违纪行为,做到分类处理、宽严相济,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今年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5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15人,其中轻处分884人、占比73%,重处分308人、占比25%,移送司法机关23人、占比2%,践行“四种形态”呈现出倒“金字塔”的良好形态。其中,衡阳市经济干部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张志坚严重违纪被撤销党内、行政职务,按正科级重新确定职级;耒阳市副县级干部,耒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罗育锋因严重违纪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按正科级重新确定职级。
“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就能最大可能地防止其变成极少数,从而教育挽救干部,也能使其他党员干部达到惩戒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有利于减存量、遏增量,维护‘森林’健康。”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表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