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晓云
多年前,曾被《人民日报》报道的“夜不收摊的瑶乡闹市”所在地——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党委、政府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已实现了连续12年没有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乡政府严管。上梧江瑶族乡全年渡运量达10多万人次,水上交通安全点多、面广、线长,安全监管压力大。该乡坚持不懈地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订本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行政村、学校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船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安监站尽职。组织对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对象进行培训学习;负责本乡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船主及渡口、船舶、船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负责本乡船舶转让、买卖、报废、灭失、销户以及渡口设置、撤销的登记和申报管理。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学校抓教育。各级学校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将防溺水及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分解到班、到具体的责任人。经常对学生进行乘船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临危自救、互救能力。
村委强基础。村民委员会设立安全专干,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村民公约,规范使用船舶行为,负责对非运输船舶普查登记、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本村不违章私设渡口。认真完成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渡口管常态。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经海事考试合格后,发给渡工《船员职务适任证书》。严禁无证摆渡,发现渡船渗水或损坏应及时修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崔晓云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