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记者昨日从省残联了解到,湖南已正式出台助残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对全省助残志愿者的服务内容、服务奖励机制等均作出明确规范。今后,助残志愿者将根据其每年服务时间评定不同星级,“五星志愿者”全年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时间需累计达300小时以上。
根据规定,助残志愿者包括团体志愿者和个人志愿者。其中,团体志愿者主要指各级各类有志于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重点包括各级康复中心、托养中心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各大中专院校及其他公益组织成立的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组织等。个人志愿者则指有志于志愿助残服务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拥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学生等。该办法规定,今后,全省的助残志愿者将实行“星级助残志愿者”认证制度。根据助残志愿者服务时间统计和绩效评价,作为考核和表彰助残志愿者的依据。规定要求,每年参加助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以上为“一星志愿者”;达100小时以上为“二星志愿者”;达150小时以上为“三星志愿者”;达200小时以上为“四星志愿者”;达300小时以上为“五星志愿者”。
据悉,四星级以上助残志愿者在升学、就业、晋级、晋职、晋薪、参军、表彰奖励等过程中可享各级残联和志愿助残服务组织推荐,争取有关部门优先考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