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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办事乐了花垣村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湘河 编辑:王娉娉 2017-01-19 15: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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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月18日讯(记者 张湘河 通讯员 张耀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使村民尝到了‘家门口’办事的甜头。”1月15日,花垣县花垣镇水田村党支部书记石莲香高兴地告诉记者,“今天在村部为30多位贫困村民办好了种植分红手续,又一次兑现了‘零距离服务群众’的承诺。”

  据了解,2016年,花垣县先后整合资金1.6亿余元,按照有多功能活动室、有远程教育终端、有便民服务室等“十有”标准,对全县各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在完善服务阵地的基础上,在村、社区干部中统一推行承诺兑现制、坐班服务制、代访代办制、结对帮扶制、群众评议制、绩效考核制等。村主干轮流坐班,接待村民来访、调处民间纠纷,并按照代访代办要求,对村民信访和民生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每个村推选党员和村民代表20至30名,全程参与重要民生事项评议和监督。将村干部报酬提高一半以上,并将其分为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年终考核评定为一类村的,奖励20%的绩效报酬;评为三类村的,扣减20%的绩效报酬,取消评先资格,并对村主干进行诫勉谈话。长乐乡跃马村村民张耀勇说:“村里有了服务中心后,每年为村民节约进城办事的车费就有5万多元。”

  一年来,花垣县241个村和社区依托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共为群众办理服务事项1.28万件,矛盾纠纷在村内化解率提高到81%,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率达100%,群众对村干部满意率达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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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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