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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环保局: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刘飞越 2017-01-21 10: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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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非法水上餐饮、机动车冒黑烟、偷排废水……即日起,市民如果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并进行举报,最高能获得1万元的奖励。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该局出台了《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对积极参与、符合条件的市民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

  拨打12369热线或网上举报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可通过拨打环保投诉热线12369,或登录环保部门政务网站“在线举报”专栏,在线提交举报信息等形式进行举报。

  举报范围包括:湘江干流长沙段,湘江长沙一、二级支流水域上经营餐饮业;禁燃区燃煤污染;机动车冒黑烟污染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业生产项目未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已开工建设或者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未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雨水管道、槽车、灌注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工业废水、废液(含放射性废液),以及利用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将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交由无相应危废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贮存和处置以及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的行为;危险废物堆存场所未采取“三防”(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的;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或备案,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口、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方式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其他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的。

  按行政处罚金额的5%奖励

  据悉,市环保局制定了严格的奖金发放的流程及标准。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属实,并对被举报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按照被举报人行政处罚金额的5%(最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奖励。

  对该环境违法行为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对举报人按照被举报人刑事罚金数额的5%(最低5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给予奖励。没有被处以罚金的,每件给予500元奖励。

  经环保部门调查核实,举报人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但依法未对被举报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避免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损害后果的,每件给予50元奖励。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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