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4家湘企主动“认错” 省下一千万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王娉娉 2017-01-21 09:43:32
时刻新闻
—分享—

  湖南日报1月20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记者从长沙海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我省有4家外贸企业主动向长沙海关报明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并申报应缴税款2200万元,长沙海关依据企业“主动披露”制度规定,免除这4家企业税款滞纳金共计约1000万元。

  据介绍,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是中国海关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促进国家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改革措施,目的在于形成海关监管水平提升、企业自律能力提高、社会共管良性循环的“三赢”局面。这一海关稽查新制度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在湖南实施。

  “今年,长沙海关将在关区范围内继续大力推行这一制度。”长沙海关关长黎对贞表示,全省进出口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算“主动披露”: 一是海关未向企业送达《稽查通知书》,企业自查发现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并如实向海关主动书面报告;二是海关实施稽查过程中,企业在《稽查通知书》所列稽查范围之外自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规定的问题,且海关尚未掌握相关事实,主动如实向海关书面报告。

  针对企业主动披露的问题,长沙海关将区分具体情形作出处理:涉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已经按照海关要求进行规范改进,涉及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海关可将其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主动自报少缴或者漏缴税款并及时补缴税款的,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王娉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