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3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刘宏 先林 华贤)2月1日凌晨,石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连夜奋战,仅用6小时破获了“1·31”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
1月31日晚6时30分左右,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石门县夹山大道中天矿业前路段,将一名由北往南横过道路的老妇撞倒在地,肇事者驾车迅速逃离现场。经过的车辆驾驶人见到路中有人受伤便迅速报警,交警大队纪检组长王章云带领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陈华贤、高申华立即出警,并联系医院前往现场施救。
到达现场后,民警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者,虽经全力抢救,但伤者已无生命体征。在雨水冲刷和车流碾压的现场,民警耐心细致地勘察搜寻,在十多米远的路面上发现了车灯外壳等散落物,掌握了第一手现场物证。
大队长李震、教导员覃志刚迅速召集事故中队全体民警和科技中队民警组成“1·31”专案组,全力侦办缉凶。经过海量筛查,晚11时左右,民警终于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线索,一辆小汽车经过石门二桥南路口时,车头大灯有损坏迹象。民警随后调取该车经过路段监控,发现该车在事发前车头大灯完好无损。于是,办案民警初步锁定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并通过技侦手段,确定了肇事驾驶人所在位置。
当晚11时50分,大队长李震、教导员覃志刚、副大队长马锋和纪检组长王章云带领民警冒雨赶往二都街道办千烽村,将正在家中睡觉的肇事嫌疑人周某抓捕归案。经连夜突审,周某对自己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当晚,周某驾车行驶至夹山大道中天矿业前路段时,将横过马路的二都街道天供山居委会居民72岁老妇魏某某撞倒在地。由于早餐和午餐连续饮酒,为逃避责任和处罚,周某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刘宏 先林 华贤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