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贪污罪
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泽春提起公诉
长沙晚报讯(记者 黎铁桥)记者昨日获悉,日前,怀化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黄泽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泽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黄泽春,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泽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黎铁桥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