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长沙县人社局获悉,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如果选择按200元至3000元的档次缴费,长沙县政府将分别补贴50至170元。其中,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残一、二级人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四类人员将享受长沙县政府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的政策,这四类人员还可以在县政府代缴的基础上自行提高缴费标准。
据悉,从今年1月份开始,长沙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上调10元/人,达到每人每月160元,为全省最高标准。这是长沙县自2009年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10次提标。此次上调将惠及长沙县12.1万城乡居民,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全额承担,1月20日已经全面发放到位。今后,国家和省市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长沙县还会根据政策进行调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