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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将建立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陈甜 编辑:刘飞越 2017-02-10 1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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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陈甜)“干部廉不廉,看看廉洁指数就一目了然。”记者从昨日召开的长沙县第十三届纪委第二次全会上获悉,长沙县将全面启动“清风星沙”三年行动计划,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

  据悉,干部廉洁指数评价体系将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将党员个人基本信息、作风建设信息、廉洁履职信息、守法诚信信息、奖励惩处信息等5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今后,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违反交通法规、违法搭建、欠缴银行贷款等违法、不诚信行为,也都将纳入评价范围。

  该评价体系实行积分制管理,设立正积分和负积分。干部受到奖励、表彰等,实行正积分;干部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行政处罚或者个人诚信有负面记录的,实行负积分。并根据积分多少划分为优秀、好、良好、一般、差5个等级。

  长沙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的评价结果都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干部提拔、重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及当选“两代表”“一委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廉洁诚信积分为“一般”的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当年度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廉洁诚信积分为“差”的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当年度取消评先评优、推荐表彰资格,并视情况对其组织处理,一年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个单位中有2名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诚信积分为“差”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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