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信访做到群众家门口
推行“以村为主”信访机制,群众上访量锐减
湖南日报2月15日讯(记者 蒋剑平 戴勤 通讯员 夏军 谢定局)最近,洞口县给驻村辅警增加了一项职责——调解矛盾纠纷。同时,全面推行信访代理制度——只要村民委托,驻村群众工作队员就为其代办信访事项。县信访局局长尹燎原告诉记者,这是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后,他们进一步完善“以村为主”信访机制的新举措。去年底,该县在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做实村级信访的经验。
洞口县对2010年至2013年的信访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约80%的问题能在乡、村一级处理好。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从2014年起,该县探索推行信访工作“以村为主”新机制,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村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分3个等级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待遇、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驻村干部奖惩挂钩。
实行“以村为主”信访新机制后,洞口县各村建立了民情、矛盾纠纷、信访隐患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台账,设立多名信访联络员,并着力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同时,继续发挥被誉为“洞口模式”的村级群众工作站的作用,从县、乡机关每年选派1300余名工作队员,每月定期进站接访、入户走访。乡村两级责任心大大加强,大批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化解。近3年来,各村直接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5264起,预防潜在矛盾2972起,化解疑难信访积案229件。去年1至10月,全县群众到县以上上访批次与人次,比2013年同期分别减少57%、64%。
根据省党代会精神,洞口县前不久出台“加强村级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文件,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从县直单位班子成员中,抽调334名党员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提高村级治理水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蒋剑平 戴勤 夏军 谢定局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