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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兑现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康晓乔 2017-02-19 11:4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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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 通讯员 高勇军 胡晓蓉)“这次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不仅是兑现承诺,更重要的是希望更多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积极提供违法行为线索,为长沙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雨花区环保局局长钟志宏说。昨日,雨花区环保局对两起环境违法案件举报者进行了奖励,现场分别发放400元和600元的奖金。

  2016年9月,圭塘河环保志愿者何某(化名)等发现圭塘河水中央有一股浑水非常可疑,经仔细排查,发现一隐秘豆腐黑作坊污水直排圭塘河。接到举报后,雨花区环保局迅速对该作坊进行查处,现该作坊已拆除。

  1月13日晚,张某(化名)举报有人在跳马镇白竹村泉塘组山坡倾倒废油漆渣、废油漆桶(系危险废物),雨花区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联合公安干警将当事人皮某带回展开调查。目前,环保部门已依法对涉案的运输车辆、废油漆渣、废油漆桶进行查封,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皮某进行了行政拘留。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雨花区环保局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范畴包括:违法排放、倾倒或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违规排放、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规排放污染物的;在浏阳河、圭塘河雨花区段违规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在生态绿心保护地区违规建设工业或其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空气、水体、土壤环境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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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玮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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