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钱娟)昨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首批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法院,岳麓区法院近年来共审理家事案件736件,其中涉家暴案件122起。2016年岳麓区法院共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独立案件36件,签发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28份。
因案制宜巧断家务事
原告小杨和丈夫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住在小杨所有的房子里,并育有一子。 2016年3月,小杨因生活琐事和丈夫发生争吵,被丈夫打伤后,两人开始分居。小杨向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丈夫搬离住所。小杨表示,她和公公婆婆及孩子同住一个屋檐下,申请人身保护令的初衷,只要求丈夫搬离住所,并不希望公公婆婆和孩子搬离。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应该求质不求量,并不能机械适用。”岳麓区法院家事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刘群介绍,按照人身保护令签发的普通规则,根据“施暴人搬离共同住所”一般性规定,一纸人身保护令,并不能阻止小杨的丈夫出入住所探望父母和孩子,施暴人对申请人实施暴力的现实威胁不能有效解除。
得知小杨的想法后,岳麓区法院认为,小杨需要一个避护场所,建议其暂时搬到娘家居住。最终,双方协议离婚,婚生小孩由小杨抚养。
靠自食其力赢得“主动权”
24岁的小潘长期遭受丈夫威胁、殴打,她既不愿做“沉默的羔羊”,又害怕离婚后失去经济来源。原来小潘结婚后,她放弃了工作机会,成为家庭主妇,由丈夫来赚钱养家。小潘逐渐丧失了重返职场的勇气。
“无论离婚与否,你都应该走出去,找一份工作,重新站起来。”一纸判决能解燃眉之急,但帮助当事人重拾生活信心才是长久之计,在婚姻咨询师鼓励下,小潘走出婚姻“围城”,重返职场,找到新工作。不久,岳麓区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孩子由小潘抚养。
刘群介绍,在家暴案当中,施暴人意图通过语言等“冷暴力”来控制受害人,长期心理暗示,让受害人丧失了自救的能力。她建议,女性应破除依赖心理,靠自食其力为自己赢得婚姻“主动权”。
多条腿走路化解家事纠纷
2016年初,周某和儿子将前夫钟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拆迁补偿款及利息。“案件涉及多个当事人,法律关系又复杂,证据认定艰难。”拆迁补偿款标准遭遇取证难,让岳麓区法院办案人员“犯难了”,一时之间,案件陷入僵局。
“司法所熟悉征拆政策、标准以及原被告双方的家庭关系,主持调解具有天然优势。”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该案被委托给原被告所在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转到司法所后,3天内成功调解。由该案衍生出的变更抚养权纠纷、侵权纠纷等多个案件也一并结案。
据了解,自2016年启动家事审判工作改革以来,岳麓区法院与妇联、公安、社区等部门携手搭建了家事纠纷案件多元化处置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庇护、社工陪护、心理疏导以及法律援助等,多条腿走路化解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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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一年接待处理291件家暴案件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昨日,长沙市妇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一年来,市妇联接待处理家暴案件291个,110报警指挥中心接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数956起。
数据显示,一年来,市妇联接待处理家暴案件291个。市妇联接访人员通过危险评估、现场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后,联合社工对个案进行个案管理,开展后续证据收集、保护令申请、告诫书出具、庇护申请、出庭陪伴等工作。市公安局加强全市174个“家庭暴力投诉站(点)”建设,站(点)24小时接待案事件投诉和报案。110报警指挥中心接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数956起,出警率、处置率和回访率均达100%。全市法院系统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近60份;全市民政系统庇护救助受害人48例。
市妇联提醒市民,遭遇家暴时,要立即拨打110报警,不要以刺激性的语言挑衅、攻击、激怒对方,以免暴力升级。警察到场后,可以要求拍摄现场照片、伤情照片、制作谈话笔录或接处警记录,伤情严重的可以要求立即就诊、鉴定伤情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钱娟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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