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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比赛 10岁女孩撞破肝脏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放 编辑:夏君香 2017-03-07 1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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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放 通讯员 符晴)昨日,在长沙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外,胡女士焦急地等待着探视时间。她10岁的女儿金金(化名)和同学骑共享单车比赛,不幸摔成重伤。

  3月5日下午5时多,金金和几个小伙伴放学后相约在小区骑共享单车玩。几个孩子都是10岁上下,无法注册使用共享单车。于是,金金给了同学1元租车费,用同学家长的手机扫码,给单车开了锁。

  玩了一会儿,小伙伴们决定来场竞速比赛。金金和小伙伴都在飞速行驶时,旁边邻居提醒他们速度慢一点。就在回头与邻居搭讪那一瞬间,金金一不小心撞到一个水泥石墩上,人落地时腹部刚好摔到了路边约两尺高的水泥柱上,躺在地上直喊肚子痛。

  “我听到消息后就跑到医院来了,不知道孩子骑的是哪家运营商的共享单车。”胡女士说,平常孩子每天都会下楼骑一骑共享单车,家长从来没有制止过。

  “检查发现小姑娘肝挫裂伤并腹腔出血、右下肺肺挫伤。”当时赶到急诊科参与会诊的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邓湘辉介绍,看到伤情后急诊科立即与普外科联系安排紧急手术。完善相关术前准备后,通过急诊绿色通道直接将金金送入手术室进行了肝破裂清创、止血、修补术。目前,金金转入重症医学科进行后续的观察和治疗。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家长对孩子应该尽到安全教育和监管的责任。10岁以下孩子具有部分民事责任能力,可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金金支付一元费用给同学的支付行为是和10岁年龄相当的,但用同学家长手机来解锁单车,在这一环节,同学家长有疏忽,有一定的责任。金金自己的家长,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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