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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海关查获湖南首例电子“洋垃圾”走私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黄勇华 张文博 编辑:陈佳婕 2017-03-08 0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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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合粉”瞒天过海,洋垃圾露出原形

  长沙海关查获湖南首例电子“洋垃圾”走私案 近300吨韩国进口“复合粉”是有毒有害的“废电池回收混合物”

图为查获的走私进口固体废物。

图为查获的走私进口固体废物。

图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均为长沙晚报通讯员 黄勇华 摄

图为抓获犯罪嫌疑人。均为长沙晚报通讯员 黄勇华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捷萍 通讯员 黄勇华 张文博)从国外走私入境电子垃圾、生活垃圾、工业矿渣等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将会给我国环境等带来严重危害。昨日,长沙晚报记者从长沙海关新闻通气会上获悉,长沙海关近期侦办一起走私固体废物案件,查获涉嫌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96.3吨,案值9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据介绍,此为湖南首例电子“洋垃圾”走私案。

  可疑:5个集装箱物流动向异常

  事情还要从2016年底说起。深圳市某公司向长沙海关申报从韩国进口“复合粉”一批,数量为5个集装箱共计95027公斤,申报货值42424.62美元。现场关员通过审核报关资料后,发现该票报关单收发货人为异地注册企业深圳市某公司,消费使用单位亦为该公司,但该货物并未运往深圳,而是从韩国运到上海,再转关至长沙。

  “物流动向异常,申报品名“复合粉”商品属性指向也很模糊。“长沙海关现场业务处查验科副科长徐昱峰介绍,结合近年来韩国进口货物多发“固废”案的情况,认为该类货物存在较大风险,于是海关对该批货物下达了“查验核对是否为固体废物”的布控指令。

  查实:“复合粉”实为废电池回收混合物

  查验关员在查验时发现,货物包装破旧不堪,且无规范运输标记。包装开拆后,货物外观为黑色粉末并含有杂质,部分板结成块,品相较差。基于现场查验情况,查验关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取样,并向多家检验机构送检。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鉴定,该批货物为回收电池电极粉混合物,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经过缉私部门侦查,2015年,韩国一家公司主动联系上湖南某公司,寻求电池废料销路,愿以低价出售“二次电池粉”。由于电池废料属于禁止进口危险物品,湖南某公司不同意直接交易,韩方又主动找到青岛某公司负责人C某,由他作为中间商,冒用深圳两家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伪造单证,将韩国电池废料伪报为“复合粉”,从长沙海关报关进口,再以内销方式销售给湖南某公司。

  2016年3月,C某“试水”从韩国向湖南进口“复合粉”13公斤。在长沙海关通关接受查验时,由于量小,未引起海关工作人员怀疑。“试水”侥幸过关后,C某同年5月、7月又先后两次在长沙海关报关进口“复合粉”。至2016年底C某故伎重施时,被长沙海关查获,共申报4票总计296.3吨。据海关介绍,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对于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处理首先是退运,不能退运的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原由:暴利驱使铤而走险

  经案件侦查和犯罪嫌疑人供述,此次走私电子“洋垃圾”的国外供应商、中间商、国内购买商都知道电池废料禁止进出口,属于知法犯法。长沙海关缉私局驻黄花机场办事处缉私分局局长舒哲介绍,目前发达国家环保法律制度严格,社会监管严密,垃圾处理需要交纳高额费用,这些废物在其本国无处藏身。发达国家就迫切地希望将这些洋垃圾“卖”到发展中国家,以转嫁危机。从国内看,少数人以环境污染为代价,购入“洋垃圾”分解回收后获取高额利润。

  正是暴利驱使了知法犯法。韩国供货商以极低的价格将垃圾卖给国外买家,收取的政府部门垃圾处置补贴则直接成为利润。中间商C某的代理费为每个标准集装箱收取约1万元费用,而普通货物代理费仅为每个标准集装箱收取500至1000元。而国内购买商购买电子“洋垃圾”的价格远低于国内采购价。

  名词解释

  洋垃圾

  洋垃圾是社会上的俗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矿渣、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从海关来看,正式的叫法应该是: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或者是未经许可擅自进口属于限制进口的固体废物。

  相关链接

  洋垃圾入侵

  加剧环境污染

  目前,中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而洋垃圾的入侵加剧我国的环境污染。舒哲介绍,历年来,长沙海关查获过走私进口废塑料、废纸等“洋垃圾”,但查获电子“洋垃圾”还是我省首例。比如电子固体废物,特别是电脑、电视、手机、电池等产品,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不能正确处理电子垃圾,会导致大量有害物质渗入地下,造成土壤、地下水严重污染。如果进行焚烧,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而治理这些污染,会付出高昂的经济成本和环境代价。

  “洋垃圾”等废物走私危害国内生态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今年2月28日,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海关总署缉私局决定自今年2月24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打击废物走私“蓝天”专项行动,坚决将“洋垃圾”拦截在国门之外。今年长沙海关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国门利剑2017”联合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洋垃圾”走私、农产品走私、资源性产品走私、涉税商品走私、涉枪涉毒等走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黄勇华 张文博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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