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7日讯 曾给马勇多次送钱,受贿74万余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0万多元。今天上午,沅江市原市长肖胜利受贿、滥用职权、行贿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肖胜利当庭表示践踏了党纪国法,愿意认罪服法。该案将择期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自2011年11月至2015年4月,肖胜利担任沅江市代理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湖南华诚某公司等单位所送财物20次,其中收受人民币现金72万元,收受价值2万元的购物卡4张及一张价值7800元的按摩椅,折合人民币共计74.78万元。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肖胜利违反税收相关规定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收购不动产过程中违规决定为某制衣公司承担纳税义务,对不动产不予评估,借款给湖南某麻业有限公司,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3004.346786万元。另外,被告人肖胜利为感谢原益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委副秘书长马勇(另案处理),在2013年春节至2014年国庆节期间,4次送给马勇人民币13万元。■记者 虢灿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