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涟源市纪委对4起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桥头河镇杉木村张志雄、张泽、张贤破坏选举秩序案。2017年3月18日,杉木村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该村村民张志雄(群众)认为选举不公平,将票箱丢在地上,并将箱内选票撕毁。桥头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准备将张志雄口头传唤带回所里进行调查时,张志雄的儿子张泽和侄子张贤等人抓扯民警衣服,阻拦警车,辱骂民警,妨碍民警执法。3月19日,涟源市公安局对张志雄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张泽、张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2.茅塘镇道童村周建交违规拉票案。2017年3月15日至16日,道童村(合并村)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第一轮推选之前,该村党员周建交为使自己和原道童村的几名党员顺利推选进村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书写、复印包括自己名字在内的8名党员名单共80余份,散发给该村党员、组长,为名单上的8人拉票。在茅塘镇纪委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期间,周建交故意毁灭证据,对抗组织审查。3月20日,茅塘镇纪委对周建交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3.龙塘镇龙井村文四林破坏选举秩序案。2017年3月9日,龙井村推选村民代表,该村现任支部委员文四林阻止选举工作人员向选民张某某发放选票,导致选票被撕坏,破坏了选举秩序,造成恶劣影响。3月14日,龙塘镇纪委对文四林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4.斗笠山镇托里村曾长义发放现金问题。2017年3月19日,托里村五组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曾长义(群众)被选举为该组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结束后,有村民提出为表示祝贺,要曾长义请客。曾长义给该组109名村民每人发了10元现金,共计1090元。斗笠山镇党委作出曾长义村民代表资格和村民小组长职务当选无效的决定,并在全镇通报,发放的现金被全部追回清退。(涟源市纪委)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