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肖强)为进一步推进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昨日,长沙交警再次公布交通违法举报受理电话,将集中受理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按辖区受理处警并实施奖励。
据了解,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对举报查实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奖励500元;
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奖励500元;
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400元;
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400元;
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400元;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或校车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
连续驾驶营运客车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少于20分钟的,奖励300元;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奖励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公民可以通过电话向长沙交警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处理遵循属地管辖的原则,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将信息反馈给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交警勤务部门处警。此外,公民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或提供的有关线索和拍摄交通违法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要及时、准确、便于查处和固定证据。
据介绍,3月份以来,全市已受理37起严重交通违法举报,其中处警查实23起,拟按程序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相关链接
长沙交警举报受理电话
芙蓉大队:0731-85580122
天心大队:0731-85229338
岳麓大队:0731-82274137
开福大队:0731-84782637
雨花大队:0731-82525545
高新大队:0731-88908750
绕城大队:0731-88164122
支队指挥中心(非勤务时段或辖区界线不明区域):122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肖强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