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撞翻电动车逃逸 5分钟后被抓获
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吊销驾驶证
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62.5毫克/百毫升,而超过80毫克/百毫升就已构成醉驾。被民警抓获时,嫌疑人李某都站不稳了。”昨日,芙蓉区交警大队通报了一起醉驾后撞翻电动车逃逸的案情。
监控视频显示,4月6日14时42分许,李某驾驶一辆蓝色小车行驶在马王堆中路上,一路歪歪扭扭。看到前方的电动车时,李某不仅没有避让,竟直接撞了上去。电动车驾驶员当场从电动车上摔下昏迷,后被送到医院救治。李某停车观望了2分钟,驾车驶离现场。到荷花园菜市场附近酒力发作,李某又在附近停车休息了1分钟。
“接到群众举报,巡逻民警将李某逮了个正着。从撞人逃离现场到被抓,刚刚5分钟。一开始他拒不承认酒后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也拒绝接受呼气酒精检测。”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中队中队长胡新宇介绍,在现场视频等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记者了解到,民警随即将李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我们会对伤者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达到重伤标准,李某将涉嫌交通肇事罪,或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他的危险驾驶罪已基本成立,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胡新宇说。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陈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