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丛笑)2017年长沙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会议昨日举行。市政府决定,从本月起,将组织6个巡查组分三批对18个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根据巡查方案,第一批次巡查时间为2017年4月,第二批次巡查时间为2017年6月,第三批次巡查时间为2017年8月。第一批巡查对象:长沙县(含长沙经开区)、望城区(含望城经开区)、浏阳市(含浏阳经开区)、宁乡县(含宁乡经开区)、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第二批巡查对象: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含隆平高科技园)、天心区(含天心经开区)、岳麓区(含岳麓工业集中区)、开福区(含金霞经开区)、雨花区(含雨花经开区)。第三批巡查对象: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
巡查组工作将通过听取被巡查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列席被巡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受理反映被巡查地区问题的来信、来电,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
各巡查组驻点巡查时间为15个工作日,其中抽查企业时间不少于8个工作日。市安委办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巡查结果以工作建议函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及当地组织部门、监察部门通报,同时纳入对巡查对象的年度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经批准后,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丛笑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