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3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文红武)株洲市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5月2日,株洲市环保部门对1家塑料造粒厂和3家无证洗水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
针对群众反映的天元区栗雨街道一家废塑料造粒厂废水直排、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问题,株洲市调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清洗废旧塑料的废水未经环保设施处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网。对芦淞区3家黑洗水厂的调查发现,刘某洗水厂使用暗管将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另外两家洗水厂也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被责令停止排污,却一直拒不执行。
对发现的4起环境违法行为,株洲市环保局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要求上述4家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家企业负责人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