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任免名单
(2017年5月10日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若宁同志为娄底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邹华同志为娄底市林业局局长。
任命:
陈雪松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朝华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局长;
罗立晖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谢雄雅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立贤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曾兴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颜征求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副局长;
易伟军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副局长;
邹鹰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贺丽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薇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陈友红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刘威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云霞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芝芝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菖青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审查庭庭长;
谢回力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曾永萍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一庭庭长;
李连春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立案二庭庭长;
谭芳同志为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纪文同志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戴哲勇同志为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江克美同志娄底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刘立贤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俨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刘景星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曾兴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朝华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颜征求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易伟军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罗立晖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邹鹰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向伟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曾昭德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晓叶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茜娄同志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彩艳同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新安同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职务;
赵树仁同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欧阳乾同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伍晓华同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敏捷同志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娄底新闻网
编辑:于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