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5月26日讯 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草案)》。
在分组审议中,委员们认为,建议对城市园林通航水域、开设水上游乐区、水上漂流等游乐项目明确监管部门;由于我省渡口数量众多,情况复杂,事故易发,为保障渡口安全,委员们建议将“乘客不穿(拿)救生衣或者救生浮具”作为渡船不得开航的条件之一。同时,建议增加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渡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财政投入,保障渡口安全”的规定。
■记者 吕菊兰
实习生 唐元华 韦美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吕菊兰 唐元华 韦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