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彭丁云
人无信不立。而任性毁约、欠债不还、虚假诉讼等司法失信行为,更是危害司法公正与公信的“毒瘤”。近年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弘扬司法诚信方面勇于探索,敢于向一个个司法失信“毒瘤”开刀,收效明显。
“人民法官在审理裁判过程中,应进一步把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司法诚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2017年开春第一次员额法官会议上,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院长谭剑辉提出要求,强调法院工作要积极助推诚信长沙建设。
向任性毁约坚决说不——
对“一房二卖”作出
“退百万赔百万”判决
部分人为了利益,签约不履约乃至肆意毁约,这种现象在长沙房价高涨期的房屋交易领域尤为突出。对这种失信行为,天心区法院坚决说“不”。
“被告作为房产置业公司恶意隐瞒上述两套房屋已抵押并出售的事实,将该房屋再次出售给原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故对原告返回购房款143.5万元并赔偿损失143.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2016年12月14日,天心区法院对一起“一房二卖”纠纷进行了这样的判决,成为轰动一时的“退百万赔百万”典型案例。
该案经办人石红星法官说:“诚实信用原则是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需遵循的交易道德,对于唯利是图、背离契约精神的不诚信行为,需要司法裁判加以制裁与规制,以促成社会养成诚信文明。”
2017年1月16日,该院判决的另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也严惩了失信行为。
2016年6月,一位欧姓购房者购买一套位于天心区暮云街道的二手房别墅并支付定金2万元,且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但在房价上涨中,卖主恶意拖延、阻碍房屋成功交易,在双倍返回定金责任与违约损失赔偿责任诉争中,天心区法院判决该卖主承担20万元违约金责任。
“非常感谢天心区法院能坚持正义,判决让卖主赔偿我的购房预期利益损失。”宣判后,这位欧姓原告由衷感慨。
严惩失信破解执行难——
专项行动执行到位2.3亿元
失信现象蔓延到法院执行阶段,胜诉当事人利益就难以实现,执行工作因此也变成老大难问题。
天心区人民法院利用地域优势,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方面出新招——在长沙市黄兴路商业步行街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2016年10月31日,在人来人往的黄兴铜像广场,5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广场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引来过往行人驻足观看,惩戒失信效果立马显现。
“法官,判决我偿还欠款661.5万元的事,我已经跟申请执行人联系好了,我的代理律师马上就来处理这件事。”在步行街被“晒”3天后,失信被执行人郑某主动跟法官联系,要求协商解决还款事宜。
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方面,天心区法院还打出了组合拳。
自2016年以来,该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33人、罚款4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起、纳入失信名单1500人。在2016年省市法院组织的“夏季执行风暴”以及“十月执行会战”活动中,天心区法院措施得力,一批老大难执行案件得到解决,执行到位的案款达2.3亿元。
诉讼也要打假——
近4年处理案件标的达1.25亿元
民事诉讼过程中,有部分失信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通过捏造或者伪造等手段,骗取人民法院法律文书,以期获取非法利益,这种虚假诉讼行为俗称打“假官司”。
从2013年起,天心区法院部署开展“弘扬诚信,防治虚假诉讼”行动。该院针对数种易发频发的虚假诉讼类型案件,出台了工作细则,对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明确了虚假诉讼风险防范点以及法院工作人员职责。
近4年来,该院审委会召开10次会议,专题研究审理虚假诉讼案件37件,启动了33个案件的复查、再审程序,撤销了12份虚假调解书、13份虚假申请的支付令和6份生效判决书,处罚了4家涉案单位和11名自然人,阻止了3个高度疑似虚假的大额申请支付令立案,处理案件标的达1.25亿元。
虚假诉讼危害司法公信,同时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群众所痛恨。
2014年,有群众听闻天心区法院大力开展诉讼打假活动后,来到法院进行举报——“我们原来单位吉恒百货公司三名留守人员,于2010年各自向贵院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数万元不等工资的支付令,其实当时公司并没有拖欠他们工资,我们现在特向法院举报。”
对此,天心区法院开展了复查工作,查明此事确实属于捏造事实骗取法院支付令,遂撤销了该3份支付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司法处罚。
天心区法院在诉讼领域开展打假,确保司法诚信的兜底功能,为“诚信长沙”建设营造了守信守诺的“软环境”,助推长沙城市竞争“ 软实力”不断提升。
2014年,该法院被授予“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彭丁云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