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 通讯员 伍淑娟 杨叶媚)6月12日,邵阳隆回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报警,谎称自己的车子被三人抢走,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系报假警。次日,涉事男子肖某金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的处罚。昨日,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简称“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民警通报了此案。
6月12日21时20分许,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新邵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一名男子称,自己停车方便时未拔车钥匙,被突然从草丛中钻出来的三名男子推倒并将车开走,车子是一辆湘E牌照的黑色小车。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请求支队指挥中心通知辖区大队在各收费站部署警力查控,并请高速监控中心调查该车的上下高速收费站记录。当日21时53分,高速监控中心反馈,该车6月12日并无上下收费站记录。各大队民警也回复,并未发现这辆黑色小车。
民警判断肖某金可能是报假警,肖某金拒不承认。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告知肖某金报假警的严重后果。直到6月13日凌晨,肖某金才承认自己报假警。“报警那天晚上从邵阳北站下了高铁,身上没钱,打算沿着高速公路步行回邵阳市区。途经榔概山隧道时,发现有紧急求助电话,就抱着好玩的心理拨打了12122及110报警。没想到警察真的来了,一时害怕,不敢说出真相。”肖某金说。
记者了解到,110、119、122、12122等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恶意骚扰是违法行为。对拨打报警电话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伍淑娟 杨叶媚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