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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伤医案”二审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向曼琦 编辑:康晓乔 实习生 向宏鑫 2017-06-24 11: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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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东伤医案”二审维持原判

  三名患者家属殴打医生诱发其重症冠心病致死

  本报6月23日讯 亲人车祸受伤,家属在医院与护士吵闹,医生王俊出面制止,被三名家属袭击,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国家卫计委、公安部高度关注的邵阳伤医案今天在省高院二省宣判,法院裁定驳回抗诉和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18日,杨绍平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杨绍平的妻子及三名子女均受伤,当日12时30分许被送往邵东县人民医院救治。该院依诊疗规程接诊处置。杨绍平的父亲杨新春、叔叔杨立新及儿子杨海垒先后赶到医院。杨立新认为医院救治不及时而在五官科护士站吵闹,医生王俊出面制止,互相推搡,杨立新趁机朝王俊头部打了一拳,杨海垒握拳对着王俊左胸部打了二三拳。王俊挣脱后拿出手机拨打电话,随即面朝下扑倒在地。

  当日17时13分,王俊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俊因重症冠心病致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亡,其生前纠纷中所受损伤为诱发因素。

  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海垒、杨立新、杨新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八年、四年,并对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判决。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三被告人及五名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均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认为,三上诉人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王俊患有重症冠心病,三人的故意伤害行为系王俊重症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功能不全而死亡的诱发因素,对三人可以适当从宽处罚。故裁定驳回抗诉和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向曼琦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向曼琦

编辑:康晓乔 实习生 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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