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28日讯(记者 柳德新 奉永成 通讯员 肖坤林)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今天印发的《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贫困县脱贫攻坚主要职责》,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贫困县脱贫攻坚,要承担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指导解决突出问题等6项主要职责。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所联系贫困县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到乡到村到户的工作责任体系;推动贫困县党委、政府切实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政策落实、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精准退出等工作。
推进重大政策落实。督促所联系贫困县紧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推动产业、就业、教育、医疗、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政策全面落地见效;督促有关行业部门特别是自己分管的部门落实行业扶贫政策措施。
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督查巡查工作,着力发现所联系贫困县在贫困识别、贫困退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资金项目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抓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指导把制约脱贫攻坚的各类问题解决好。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所联系贫困县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村支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级服务功能。
推动贫困地区全面协调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园科技园创新园培育、创新驱动发展,以及分管领域内工作等结合起来,帮助所联系贫困县提升县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防范与处置重大涉贫事件。指导所联系贫困县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化解突出矛盾,及时处置重大涉贫舆情、群体性事件和重要信访个案。
据悉,湖南省目前有34名省领导联系指导34个贫困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柳德新 奉永成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