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12日讯(记者 曹娴 通讯员 廖从志 邓丹)危险废物露天堆放,含油机修废水和滴漏在地面的废油冲洗后排入沟渠,严重污染外部环境……7月11日,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将该市伟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责任人彭某某、陈某某,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岳阳市充分运用新修订《环境保护法》和4个配套办法赋予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按日计罚等执法新手段,在环境执法中展现“铁齿铜牙”。1至5月,该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9起,累计罚款1038万余元。
近年来,该市建立执法联动联席会议、联动执法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督办3项制度,完善案件移送、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奖惩4项机制,查办了一批具有典型性、首创性的环境违法案件。如在汨罗市仇某非法处置医废污染环境案中,环保部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后,联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勘察、固定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该案时间跨度长(2016年4月至2017年3月),案件涉案人员多,跨省侦办难度大,处罚判决严(判刑12人),处罚金额近25万元,成为我省非法处置医废污染环境入刑首案。
岳阳环境执法获环保部点赞。6月26日,环保部通报各地环保部门今年1至5月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岳阳市成为“执行4个配套办法情况较好”的10个地市之一。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廖从志 邓丹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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