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日前新增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 (记者杜海涛)在前期天津、浙江、福建、广东、重庆、陕西试点基础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日前新增北京、上海、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和新疆,试点地区覆盖13个省(市、自治区)。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世界各国促进贸易便利化、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通行做法,也是落实口岸“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建设的重要任务。今年以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组加快推进“单一窗口”标准版建设和试点推广。标准版共包括九大基本功能。目前,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林业局等部门通力配合下,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企业资质、原产地证、许可证办理(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等六大功能板块已完成建设,其余3项功能也将在9月底全面上线。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杜海涛
编辑:李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