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问诊”审计监督
湖南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刘文韬 通讯员 陈琼)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但审议也发现,省级财政管理、决算草案编制以及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和加强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审议中,詹鸣委员指出,在21个被审计部门中,有9个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有个部门预算执行率甚至只有50.7%,这是资金使用绩效不佳的一种表现,需引起重视。造成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有制度障碍、预算资金拨付不及时、部门单位“用钱不认真”等因素。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整改,以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他建议,对于预算执行率多年不达70%的单位要给予“黄牌”警告,并将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率与新年度预算挂钩。
曹儒国委员也认为,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完善机制予以解决。建议对财政存量资金较大的部门,压缩下一年度预算规模,将存量资金集中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同时,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
石光明委员则指出,一些问题“年年审计年年有”,因此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严格落实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形成“审计、监督、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