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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城区每月1343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胡晓旭 编辑:向宏鑫 2017-07-28 1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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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城区每月1343元,7月1日起执行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实习生 胡晓旭)日前,长沙市人社局发布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我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按照《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确定。据此,即对全市失业保险标准进行调整,长沙市城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1343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16元。此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胡晓旭

编辑:向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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