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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阜埠河路全线违规招牌“清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朝昭 袁建 编辑:徐丹 2017-08-02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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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在岳麓区阜埠河路,城管执法人员正在拆除一酒店楼顶发光字。长沙晚报记者 余劭劼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唐朝昭 通讯员 袁建)昨日,《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正式施行。本月起,长沙户外招牌必须按照新标准和规范进行设置,否则将被责令整改或拆除。

  昨日下午,在岳麓区阜埠河路,城管执法人员正组织对一处连锁酒店楼顶发光字进行拆除。“沿线一些门店招牌存在‘一店两招’、超高超宽、在楼顶违规设置等现象。”据岳麓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彭咸介绍,作为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核心区域内的道路,城管部门已在一周前对阜埠河路沿线18块违规招牌所属门店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当天计划全部拆除完毕。

  目前,岳麓区已要求所有新设置的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必须符合《导则》新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禁止设置。同时,严格按照《导则》的规范要求,对全区所有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整改。目前,该区已对金星路、岳麓大道、潇湘大道、枫林路、西二环等主干道的楼顶招牌、广告进行了全面整治。

  据了解,《导则》明确了全市户外招牌设置有关规定和十种禁止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或情形,其中建筑物楼顶等被列入禁止设置户外招牌的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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