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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湖南要完成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显璇 编辑:向宏鑫 2017-08-05 09: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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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4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森林、林木、林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加快移交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加快完成林权首次登记工作,健全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做好林权流转与不动产登记衔接等。

  《通知》指出,我省一些地方仍存在林权登记职责整合不到位、档案资料移交不到位、部门职能衔接不顺畅等问题,影响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全面实施和林权合法权益的保护。

  历史登记资料的完整移交是不动产登记业务准确高效开展的工作基础。《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林权登记历史资料的移交工作,确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整移交包括林权登记申请表、林权登记台账、现场勘验图表等纸质登记资料和电子数据。

  《通知》还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共同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林权流转交易产生的纠纷和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调处。林权权属纠纷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调处。

  实施统一登记前,因林权登记引发的林权纠纷,由林业主管部门为主调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实施统一登记后,因林权登记产生的新林权纠纷,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主调处,林业主管部门配合。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彭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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