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8月8日讯 8月7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怀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对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皮林(正厅级)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与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情节严重,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王智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马丽红 实习生 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