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1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欧嘉剑 曾妍)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作出关于授予孙元清等15名同志“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的决定。在今天召开的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为他们颁发聘书。
他们分别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丁念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王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信访局副局长孙元清,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李世锋,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阳桂凤,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陈小珍,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审判员张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周孚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周婷婷,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超群,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唐慧,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小文,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黄燕,桃源县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敬志恒,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曾志红。
省高级人民法院号召,广大法院干警要以审判业务专家为榜样,忠于职守,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岗位成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才的培养、使用、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为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何淼玲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