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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再降门槛 不买房也能落户湖南省大中城市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璋景 编辑:马丽红 实习生 朱婷劼 2017-08-18 08: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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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再降门槛 2020年湖南省城镇化率达40%

公积金连缴3个月可提取付房租 不买房也能落户湖南省大中城市

  三湘都市报8月17日讯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湖南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方案》明确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的原则,提出到2020年,湖南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到40%左右。另外,进城落户的农民不仅享受医保、子女教育与城镇居民同样的待遇,还将在租赁房屋方面获得补贴保障的权利,自由职业者未来或也能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拓宽落户通道:不买房投资也能落户

  《方案》提出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首先,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为重点,积极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其次,鼓励各市州、县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拓宽落户通道,制定宽松落户政策,优化简化办理程序,引导长期在本地居住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省内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支持将有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自由职业者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十三五”期间,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左右。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0%左右。

  纳入住房保障:公积金连缴3月可付房租

  农民进城落户,首先要考虑“户”的问题,就是住在哪。《方案》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设立“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专户,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督促用工单位为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加强和完善政府公租房管理,进一步畅通公租房信息渠道,降低公租房租赁门槛,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湖南省财政在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其中,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

  医保 教育待遇同等:年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医疗服务方面,2017年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彻底消除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差别。切实做好不同医保制度之间的跨险种、跨统筹区转移接续,保障参保人员合法利益。积极推行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协议医疗机构覆盖面。2017年底前全省14个市州全面接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养老方面,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可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规定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充分运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进城落户农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

  ■记者 刘璋景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刘璋景

编辑:马丽红 实习生 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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