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人才在长沙安居乐业
市住建委解答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相关问题,长沙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人才在长安居提供保障
长沙晚报记者 陈焕明
安居才能乐业,无论是城市急需引进的顶尖人才和高级人才,还是刚踏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创客,或是“长沙工匠”铸造工程所需要的各类技能人才、基础人才,概莫能外。近日,备受瞩目的“长沙人才新政22条”首批细则正式出台,16个人才服务窗口正式开放,其中关于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的政策颇受关注,咨询量稳居前列。昨日,本报邀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对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相关政策进行解答。该负责人表示,出台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人才住房保障,优化人才购房流程,打造更优的人才综合环境,使广大人才在长沙住有所居、安心创业。市住建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打好房价“保卫战”,让广大人才买得起房、买得到房,让长沙房价优势变成吸引更多人才来长干事创业的重要“砝码”。
A
人才购房政策与房产调控政策一脉相承
是前期政策的细化和具体化
问:长沙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今年6月,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长沙人才新政22条”,其中强调,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长沙必须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为落实这一文件精神,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成体系、全链条、系统性的16项配套实施细则(办法)。《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作为16项配套实施办法之一,专门针对创新创业人才在长沙购房及购房补贴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人才购房,长沙此前出台的“3·18政策”“5·20政策”两个房地产调控文件规定,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一套商品住房,但这只是原则性规定,并没有具体明确。为此,《办法》对各类人才在落户、购房、购房补贴应符合的相关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及申请流程上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对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的享受对象、范围和额度等都有了清晰界定,使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有了明确的办理清单和操作程序,确保人才政策的顺畅落地。
可以说,《办法》的出台是对长沙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具有较大吸引力,能为广大人才在长安居提供保障,使各类人才在长沙都能先安居而后乐业。
B
《办法》的实施旨在既充分保障人才住房刚需
又坚决杜绝投机炒房行为
问:在房地产调控的大环境下,如何正确理解调控政策与《办法》的关系?
答:长沙市为引进、留住人才制定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在政策上是与国家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的,也是系列配套实施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调控的大环境下,《办法》的出台既体现了对人才的尊重,又体现了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严格落实,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对新落户后购房的规定。“长沙人才新政22条”规定了高校毕业生可“零门槛”落户,先落户后就业,并通过给予租房、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等形式使其安居。《办法》对高校毕业生落户后购房的,仍须按“5·20限购”政策执行。比如符合规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首次购房可享受购房补贴,这里的“首次购房”是指在长沙第一次购房,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任何房屋信息记录,如果有交易记录,便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二是对提交的毕业文凭和职业资格证进行严格审查的规定。《办法》规定,购房时不但要提交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还应当提交通过权威部门网上或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甚至对认证机构都进行了详细规定。这样,既能保证具备相应条件的人才顺利购房,又能确保提交的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是利用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社保证明作为在长工作佐证的规定。根据“长沙人才新政22条”,长沙将培育引进15万名技能人才、3万名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并规定了“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含)以上学历或技师(含)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办法》进一步细化,规定该类人才申请购房时,除了要提交在长工作情况证明资料外,还需提交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这样,通过具有社会公信力的社保证明作为购房人在长沙工作的佐证,确保政策执行的准确性。
C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加大管控整治力度
精准落实人才安居政策
问:在落实人才购房和购房补贴政策及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市住建委将为人才安居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答:在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精准落实人才新政、为人才安居护航方面,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我们对各类人才申请购房时应提交的资料进行了明确,对各类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流程分别进行了规定,对各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标准、应提交的资料和具体流程进行了细化,还将对拟发放购房补贴的对象名单在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面向广大市民接受监督。通过这些举措,使得购房资料一目了然、购房程序公开透明,既为各类人才申请购房和购房补贴提供便利,又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其次,我们将加大对弄虚作假者的打击力度,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支持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造假单位及个人,不再享受长沙市政府各类财政支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权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我们将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一方面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的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将联合发改、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进一步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购房资格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将依法从严惩处,严防炒房行为,确保广大群众和各类人才的刚性住房需求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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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界定购房和补贴申领的对象和条件
确保人才政策福利应享尽享
问:各类人才在申请购房和购房补贴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办法》对各类人才在申请购房和购房补贴过程中相关流程和需出具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几点需特别注意:
一是要弄清“首次购房”与“首套购房”的区别。“首次购房”是指在长沙第一次购房,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任何房屋信息记录;“首套购房”是指所购房屋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目前在长拥有的第一套住房。
二是35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落户后,申请购房和申请购房补贴,须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落户后申请购房的,按限购正常程序仅须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家庭关系情况材料;购房后申请购房补贴,须35周岁以下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新落户、在长工作、首次购房的情况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新落户是指2017年6月21日起由所在高校或市外户籍地迁入长沙取得户籍;长沙市域内的户籍信息异动不属于新落户,比如申请人在6月21日后户籍信息由望城区迁入芙蓉区,则不属于新落户;购房补贴标准以购房时已取得的学历为准;首次购房时间必须在2017年6月21日之后,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存量房以权属证书发放时间为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编辑:向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