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清算并扣减4至7月一般工商业用户多缴电费
湖南日报8月25日讯(记者 彭雅惠通讯员 阳仑)今天,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发布消息,按照省发改委要求,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提高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按照要求,省电网自2017年4月1日起下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0.7分/千瓦时;7月1日起降低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实现城乡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同价;7月1日起提高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0.29分/千瓦时(含税)。
调整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0.5630元—0.5880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7950元—0.8550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0.5627元—0.6437元/千瓦时,农业生产用电0.4887元—0.5487元/千瓦时(农业排灌用电0.3917元—0.4117元/千瓦时)。统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0.45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下调了4.4分/千瓦时,大工业电价累计下调了6.6分/千瓦时。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表示,营业厅将及时公布调整后的电价表,并对专变工商业用户采用上门告知等方式通知电价变化情况。目前已开始清算电费,对今年4至7月全省一般工商业用户多缴纳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进行及时扣减,确保降价标准和金额按规定时间调整到位。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高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