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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大学生校园贷5600元 “滚”成36万卖房还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高芹 2017-08-29 09: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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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余宁山

漫画/余宁山

制图/王斌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谢春年

  “真后悔呀,当时想死的心都有。”即将进入大四的易方文(化名)说。提前几天来到学校,看到校园公告栏和宿舍区还有各种校园贷小广告,易方文内心难以平静,因为从校园贷借款,不到半年时间,他从最初借5600元,到“滚”成36万元的债务,到最后无力还款,父母只好卖房替他还债。

  新学期在即,又一批新生将走进高校。校方提醒,要当心校园贷陷阱,更要警惕打着校园贷牌子的高利贷。目前,银监部门正在积极鼓励商业银行进高校,为大学生提供风险可控的金融服务,提醒大学生通过正规的途径贷款。

  事例1

  贷款5600元,5个月“滚”成36万元

  易方文是河西某高校的学生。去年12月,他骑摩托车撞了人,要赔5000元,这让每个月靠父母给生活费的他很被动。

  易方文父母都是农民,至今仍然在外打工。一次向父母开口要5000元,而且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可能会遭家人一顿骂。当时校园贷正流行,虽然负面消息很多,但易方文还是决定向一家校园贷机构借钱,打算打工来还这笔钱。

  根据这家校园贷机构的规定,大学生借1000元,到手只有700元。易方文实际上借到的是5600元,但名义上却借了8000元。他将5000元用于赔偿事故受伤者,余下的600元自用。

  不到一个月,这家校园贷机构催账了。易方文一下凑不齐足额的钱,只得向另外两家校园贷机构借钱,还了第一家校园贷机构的账。此后,这个“窟窿”迅速越变越大。

  “等到他春节回家时,通过借东家补西家,他已欠款2万多元了,但他没跟爸妈讲。”易方文的姑姑易女士说,如果他当时跟家里坦白了,就不会有后面的大麻烦了。

  春节后回到学校,易方文每天都要应付不断到期的债务,他只好再找新的校园贷机构借钱。如此下来,每次需要借的钱越来越多,找的校园贷机构也越来越多。

  “他拼命找这些校园贷机构借钱,300元、500元也借,最后债务‘滚’到了36万元。”易女士说,到今年5月,这些校园贷机构都不愿借钱给易方文了。

  即便如此,他也没向家里坦白,而是找到几家高利贷公司,借钱填原来的“窟窿”。但这些公司规定,除了高额利息,3天后必须还款。3天很快过去,易方文无力还款,被高利贷公司人员从学校宿舍带走。直到高利贷公司给易方文的父母打电话要求还款时,易方文的父母才知道实情。他们急匆匆赶到长沙,想了多种办法都没有效果后,只得将花费了大半辈子心血在当地镇上建的房子卖了,但还不够抵偿儿子的全部欠款,又向亲戚借了几万元,才算还清。

  事例2

  因无法还款,他被限制人身自由

  今年7月22日,大二学生郭同学向长沙一家校园贷机构借款8000元,但与对方签订的合同却是借款20000元。据郭同学讲,当时这家校园贷机构向其转账20000元,但随后对方拿走了12000元,还从8000元中扣了500元的面签费。

  按照这家校园贷机构的规定,郭同学须每天还款400元,一个月还清。郭同学按照约定连续还款9天后,没有继续还。随后,郭同学被从湘潭的家里带到星沙,被限制人身自由。催款人员表示,只要郭同学的家人还钱,就马上放人。

  按照这家校园贷机构的规定,郭同学属于违约,之前他还的3600元不算数,必须向他们偿还20000元本金,加之此次催债需要支付的3000元劳务费,郭同学还需还款23000元。

  郭同学的父亲不认同这家校园贷机构的要求,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民警随后将郭同学解救出来。

  之后,民警将郭同学、这家校园贷机构负责人一同带到派出所,郭同学的父亲与这家校园贷机构就还款数额进行协商,但没有结果。当晚11时,经得民警同意后,郭同学与父亲准备从派出所离开,但遭到了对方数十人的阻拦。直到次日凌晨1时,在民警的护送下,郭同学与父亲才离开星沙返回湘潭。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对该校园贷机构扣人一事立案调查。

  河西某医学专业的大二学生卢奇(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家境并不差,每月的生活费不少,但进入大学后,同学互相请吃饭、上酒吧等各种应酬,生活费就不够花了,他不愿跟家里讲,先跟同学借,后来就陷入了校园贷。卢奇当时积累的欠款已有2万多元,最后还是让家长还了。

  事例3

  为做微商,她接连陷入贷款陷阱

  去年,南方某职业大学的吴娟(化名)入校两个月后,为找兼职工作,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每月需还200多元。之后,她与同学在外租房,每个月300多元房租。她决定做一款化妆品微商赚钱支撑日常支出,但缺起步资金。今年4月底,吴娟通过一家校园贷机构贷款8000元,但实际到手的只有5600元。

  “他们说2000多元是保证金,如果我还款不逾期不违约,保证金可以退。”吴娟说,这笔贷款要6个月还清,每天要还84元。“他们还规定每天中午12时前必须还款,超过两次逾期未还款就算违约。”

  在这样的条件下,吴娟很快就超过两次逾期未还款。按照该校园贷机构的规定,这属于违约,加上违约金等,吴娟要还款11000多元。按照对方的要求,吴娟到雨花区井湾子某地,写了一张11000多元的欠条。几天后,她又被要求来到这里,对方说另一家老板已帮她还清这笔款,她需要写一张14000元的欠条,每天还需还200元的利息。到今年6月中旬,吴娟仅这一笔欠款已达21000元。

  为了还欠款,吴娟一边打工挣钱,一边向其他校园贷机构贷款。不断贷款不断“违约”,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吴娟几乎每天都被校园贷机构的人追着还钱。直到今年6月下旬她向表姐借钱,她父母才知道此事。

  吴娟母亲谢女士希望派出所对这种“诈骗”行为出面干涉,便报了警。在学校当地派出所,民警称吴娟提供的证据无法作为诈骗的立案条件,派出所暂时无法介入。该所处理过多起校园贷问题的民警告诉记者,这类问题算经济纠纷,而且作为成年人的大学生,借钱是自愿的,大学生写的欠条也是白纸黑字,如果要解决,只能通过民事诉讼。

  谢女士带着吴娟走出派出所大门,催款人员马上围上去要吴娟还钱。谢女士一会儿与他们论理,一会儿向其求饶讲好话,但没有人理会。催收人员追着要钱,并说这是老板要求做的。

  谢女士不得已从包里掏出几叠百元钞票,一一还给各个催债人员,最后还欠1.1万余元。她向一个长沙熟人借了1万多元还债,暂时平息了催收人员的围堵。还有两个校园贷机构的贷款,因为是按月还,吴娟没有逾期,可以暂时缓口气。谢女士说,她带来的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她与老公要到外面至少打两年工才还得清。

  分析

  贷款机构看中的是学生背后的偿还力

  “吴娟之前还在班上发言,号召大家不要搞校园贷,怎么她自己搞了校园贷?”班主任颜老师对此不敢相信。

  “学生通过校园贷借钱后,不愿告诉家人,一方面是怕家人骂,另一方面是天真地认为自己能慢慢还上。”颜老师说,其实这些学生没有仔细算账,以目前校园贷普遍的利息算,尤其是违约后的罚息来算,靠学生自己在校期间打工还钱,是永远也还不上的。

  “大学生人傻钱多。说大学生人傻,是他们算不清校园贷利息,觉得利息不算很高,以为自己省省生活费,再做点兼职就可还上。说大学生钱多,不是指大学生那点可怜巴巴的生活费,而是指其背后父母的钱多。”一名曾做校园贷的人士在网上直言不讳地说,从本质上来说,校园贷是放给大学生家人的。

  这个说法也许对大学生而言有点片面,但腾讯对23939名大学生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37%的大学生表示完全不知道校园贷的相关金融和法律风险,26%的大学生表示基本不知道,22%的大学生表示部分知道,仅有15%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即85%的受访大学生可能“不太了解”校园贷的相关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大学生在学校有强烈的消费需求。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60%的大学生申请校园贷用于购物、娱乐与交际。一部分大学生家里给的生活费有限,囊中羞涩,又没有能力开源挣到足够的钱,但消费的欲望很大,想要买最新出的苹果手机、买衣服、想讨女朋友的欢心,就通过校园贷来弥补能力与欲望的缺口。在大学生无力偿还校园贷的欠款后,贷款公司就想方设法将还贷的压力转给学生的家长。

  提醒

  加强对非法校园贷的防范意识

  “这类所谓的校园贷,本质上就是高利贷,属于非法放贷。”湖南天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韦当律师认为,国家规定,只有经银监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有权发放贷款,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贷款。校园贷一般不属于金融贷款,属于普通经济行为,按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韦当提醒借了校园贷的大学生,如果借款人觉得约定的利息太高,或是还款方式不能继续履行,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在合法范围内变更之前的约定。人民法院预交的诉讼费用,按诉讼标的计算,10万元也仅2000元左右。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校园贷及变相的校园高利贷,高校都是深恶痛绝的。吴娟所在的学校曾通过各种渠道提醒学生,还请来当地派出所所长到学校讲课,讲校园贷的危害及如何预防。易方文所在的学校同样提醒学生不要陷入校园贷,在他的校园贷问题出现后,学校老师还为他请律师,就如何解决问题提供帮助。

  “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加强大一新生对非法校园贷及高利贷的防范意识。”吴娟的班主任颜老师说,从他们学校的情况来看,一年级大学生被校园贷“攻陷”的最多。“大学一年级学生往往是非法校园贷重点关注的目标,这些孩子刚从高中紧张的生活中过渡到宽松的大学生环境,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和防范意识,很容易被非法校园贷甚至高贷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套牢。”

  民警提醒,目前不少所谓的校园贷机构用月利率、日利率等“低利息”吸引学生,实则是高额利息;有的校园贷机构虽然贷款便捷,但设置的还款条件极为严苛,一旦学生未按时还钱,这些机构就会通过各种非正当途径追款,“大学生一般没有经济偿还能力,不要轻易使用校园贷,其中暗藏很大的风险和隐患,极可能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经济隐患。”

  行动

  银监部门新学期将进行大规模宣传

  针对校园贷乱象,今年6月,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金融办(局)和银监局要在前期对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整治的基础上,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杜绝网贷机构发生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的行为。

  《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开发既能满足大学生融资需求,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校园金融产品。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制定明确的退出整改计划;未经银监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要抓好校园秩序管理与学生教育引导工作。

  记者日前从湖南银监局了解到,随着新学期的到来,银监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到高校进行金融知识方面的宣传。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谢春年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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