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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信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李晓玲 2017-09-01 1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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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8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信访局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信访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信访局党组坚决落实省委、省纪委和省委巡视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聚焦自身在“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许忠建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原文传达学习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整改思路、整改要求,提出拟制《省信访局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情况通报》《省信访局巡视“回头看”整改问题清单》和《省信访局巡视“回头看”问题整改方案》的原则性要求。研究成立省信访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许忠建同志任组长,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履行“一岗双责”,各处室支部负责人任组员,对本处室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具体负责。

  (二)细化任务、区分责任,从严唯实推进整改落实。先后召开党组会2次、党组扩大会3次,不断提升整改思想认识,5次修订完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将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12项主要问题,32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按照问题分类和工作分工,分解到6名局领导和10个处室支部,实现了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人头。集中整改期间,许忠建同志主持召开局领导碰头会、局务会、整改工作调研会10余次,把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讨论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审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照巡视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

  (三)全程督导、稳步推进,务求不断取得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检查,对整改实施全程督导。共推动“立行立改”的9项具体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制定出台涉及信访业务类制度规定5项,涉及机关党建类制度规定4项,涉及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定3项,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教育3项,为推动23项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和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制度保障。集中整改阶段,整改方案提出的54项整改任务,有23项任务已经整改到位,有31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存在不足”的问题

  1. 针对“局党组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存在重顶层设计、轻基层落实,重考核结果、轻源头治理的现象”的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审定印发《“信访工作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信访问题积案清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湖南省开展信访工作“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推动各级各地加强“群众工作站+网格化”建设、完善信访矛盾排查机制,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大督查活动,提升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能力。进一步规范基础性业务,组织全省信访系统开展基础性工作“百佳业务规范单位”和“百佳业务能手”竞赛活动,提升各级信访部门工作规范化水平;举办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八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基层信访局长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调研督导力度,对8个市州信访业务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导,推动基层认真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举措;编制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汇编》,推动各级信访部门落实“访”“诉”分离改革要求;督促各级信访部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意见》,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工作责任;梳理并集中交办突出信访积案1246件,督促各级各地以积案化解为突破口全力维护群众权益。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全省信访工作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新提升,各项信访改革举措在我省进一步落实落地。2017年上半年,全省来信来访总量下降10%,信访群众对信访部门的工作满意率达到96.4%,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

  2.针对“信访信息系统不够健全完善,市县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启动信访信息系统拓展项目建设,将接访、办信、督查、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系统功能全覆盖、界面便民好用。将信访信息系统接入使用情况纳入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推动信访信息系统接入使用向各级直属机关和乡镇延伸。组织专项培训,推动各级信访部门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培训实践,提升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2017年上半年,全省信访信息系统接入达到8000家左右,基本实现全覆盖。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针对“网上信访没能成为群众上访第一渠道”问题。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抓好手机客户端推广应用,为群众网上信访进一步畅通渠道。在全省开展网上信访“一比二讲三看”活动,推动各级信访部门提升网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水平。修订《湖南省“省长信箱”投诉事项办理规则》,推行网上信访“简易办”、“代理制”,为群众网上信访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力度,提升网上信访影响力,引导信访群众主动上网、积极用网。2017年上半年,全省网上信访同比上升287.4%,占信访总量的39%。8个市州网上信访占比超过40%,网上信访已经进入全面发力阶段。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4.针对“法治信访群众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强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法治信访的社会氛围。出台《湖南省信访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工作计划》、《全省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确定全省信访法治化建设目标、提出要求。坚持把法治教育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同时加强对信访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处理,加大曝光力度,推动形成依法维权、理性信访的行为习惯。完善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省信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使依法信访有机制保障。2017年上半年,全省信访总量下降10%,下降部分主要向司法渠道分流。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5.针对“责任信访在基层一线构建不牢,化解矛盾在基层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出台《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全省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召开部分市州和县市区领导约谈会,进一步压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研究出台《信访事项日常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开展网上督查和实地督查,倒逼“责任信访”落实。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推动化解到省进京上访人员积案。截止目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完善了相应工作机制,开展了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矛盾。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6.针对“信访信息掌握不够及时完整”的问题。对群众信访接待及信息登记提出规范要求,出台并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意见》,推动各级信访部门切实做到“来访必登、有访必接”,确保群众来访信息登记录入准确真实。开展“积案清零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全面梳理掌握属地信访积案信息,确保心中有数。建立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制度,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加大源头预防和化解工作。目前,省信访局对全省市州的突出信访问题能及时了解、全面把握。问题整改已到位。

  7.针对“综合施策处访息访办法不多”的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日常督查与现场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网上督查和实地督办力度,推动各级信访部门规范履职,做好依规受理、日常督查、现场督办等工作,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责任,推动信访积案及时化解。加大依法处置和约谈、问责力度,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组织全省信访系统开展“行业陋习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杜绝“花钱买平安、花钱买稳定”问题。2017年上半年,全省缠访、重访数量逐渐下降。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

  (二)着力解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8.针对“规矩意识不强,在执行党组决策时有变通走样情况发生”的问题。修订完善《湖南省信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确保党组议事严谨规范。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进行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专题教育,引导全局人员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严格执行党组决策。加强对党组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党组决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该项整改已到位。

  9.针对“执行议事规则不严谨,有用局务会研究工作代替局党组会实施讨论决策的现象”的问题。修订完善省信访局党组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组会议研究决策范围。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重要问题讨论,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问题整改已到位。

  (三)着力整改“政治警觉性欠缺,责任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

  10.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对国家局以及基层出现的违纪问题没有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局党组带头增强政治敏感性,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组(扩大)会,及时传达中纪委、省纪委有关典型案例的通报,并要求机关党委指导各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加强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在局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讲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党纪条规知识学习和测试、阅读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观看一场党风廉政教育片、开展一次作风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组织一次微博、微信使用管理专题教育”,推动机关党员强化纪律意识。问题整改已到位。

  11.针对“对机关个别干部存在的涉嫌违纪问题,没有及时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问题。组织机关纪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规定,提升机关纪委的调查核实与协助办案能力。加强与上级纪检部门的沟通衔接,争取工作支持,确保调查核实工作更加细致到位。对5年前一起个别机关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实,该名干部在京工作期间违规收取协调经费,对此,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发现、谈话提醒、责令其全额退回相关经费,未造成违纪后果。事后,局党组对该同志给予了诫勉谈话、调离原岗位的严肃组织处理,并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警示教育,杜绝了类似问题发生。该项整改已到位。

  12.针对“政治警觉性不够,对个别基层单位使用工作性经费协调关系的行为,加强监管不够”的问题。局党组班子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召开会议并明确相关规定,要求全省各级驻京劝返机构要切实加强人员和经费管理。今年下半年,局党组派员会同派驻纪检组对全省驻京劝返工作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责成驻京劝返办,每季度组织一次驻京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查通报会,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驻京劝返工作人员的监管。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着力整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3.针对“党组民主生活会辣味不浓,会上有以提建议代替提意见的现象,‘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显著”的问题。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进一步规范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使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用“红脸出汗”的批评提升党组党内监督实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14.针对“开展谈心谈话不多。局领导与干部之间缺乏经常性沟通交流,相互不太了解”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谈话沟通机制。做到局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谈一次话,局领导每月与分管领域的2名以上普通干部谈心谈话。该项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15.针对“个别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规范,评议环节缺失,有走过场现象”的问题。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骨干培训,就开展支部民主评议做专题教育。组织机关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对机关党员开展相关教育,推动支部书记、党建骨干、机关党员掌握民主评议的规范化程序和要求。对个别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不依程序的问题点名批评,并加强对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监管,确保支部民主评议党员严肃规范。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着力整改“党员教育管理欠严格”的问题

  16.针对“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部分党支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讨论时流于形式,专题学习研讨的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制定《省信访局2017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点》、《省信访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督促各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进一步规范支部集中学习和专题教育。印发《关于机关党建基础知识学习中存在问题的情况通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基础知识学习的通知》,督促各支部和全体党员深入查找学习上的问题和不足,改进加强支部党内教育。组织党建知识测试,推动全局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17.针对“机关党员身份意识不够强,有的党员记不清自己的入党时间,有的支部委员对自己的身份、职责不清楚,有的党员交纳党费不主动、不及时,不清楚缴纳标准”的问题。组织全局党员赴韶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听取专题党课,增强党员意识。督促各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党费收缴专题教育,集中缴纳党费。组织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骨干培训,听取支部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督促各支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增强支委成员和党员的身份意识。问题整改基本到位。

  18.针对“党员自我要求不够严。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薄,在干部工作群转发不实非正面信息”的问题。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转发的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要求各支部在“警示教育月”活动中,对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微博开展专题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在使用微信微博时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个别机关干部转发不实非正面信息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鉴于该名同志转发的消息未扩散,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责成所在支部对其进行了谈话提醒、严肃批评。组织机关干部就该案例进行研讨,教育全局党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问题整改已经到位。

  19.针对“有的党员认为八小时之外是私人生活、自由空间,自我要求不太严格”的问题。研究制定《省信访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机关党员坚决做到公务接待一律不饮酒、私人接待饮酒一律不过量。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机关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的巡查和情况通报,督促机关党员自觉做到严以律己。该项整改已到位。

  (六)着力整改“基层党建工作欠扎实”的问题

  20.针对“机关党建工作有‘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的问题。修订完善《省信访局2017年处室清单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推动形成层层重视党建工作的良好态势。组织机关支部书记半年党建工作述职,开展支部党建工作专项督查,推动支部书记尽责履职,推动支部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1.针对“有的党支部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开展党建工作不主动、不积极,存在‘两张皮’现象”的问题。党组班子成员、局领导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的党支部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党员思想实际开展支部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讲三创”活动,推动各支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省信访局2017年度处室清单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抓好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推动各支部主动积极开展党建工作。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各支部开展党建工作进行点评,推动各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2.针对“部分机关党员和支部委员对党建工作业务不熟悉”的问题。举办支部书记和党建工作骨干培训班,为参训人员解答支部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分析查找支部党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问题解决思路和措施。编印下发党建知识100题,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并组织党建知识测试,推动全局党员学习党建知识、掌握党建常识。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着力整改“选人用人和干部人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3.针对“选拔任用干部公信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和任人唯贤等方面有待改进”的问题。 组织中心组学习,准确把握“好干部”标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性要求。认真组织“两定三考”,用好“两定三考”成果,真正做到选优、任优。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资格审核、档案审阅、廉政审查、民主推荐、党组讨论等关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严谨规范,不出现“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等问题。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4.针对“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分析掌握机关干部队伍现状,结合公开遴选改善机关干部年龄和知识结构。选派机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到国内知名院校参加能力提升研修班,加强机关干部岗位教育培训,立足现有条件改善机关干部知识结构。举办全省新任信访局长培训班,加强对基层信访领导干部的培养,优化全省基层信访部门领导干部知识结构。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5.针对“干部整体能力素质还难以完全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在上海复旦大学举办信访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拓展机关干部视野,提升整体素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十佳业务能手”评比和“示范岗位”评选,推动机关干部主动提升能力,自觉规范履职。用好全省视频接访系统,开设“信访业务大讲堂”,通过请知名专家、省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授课,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26.针对“局机关没正式出台相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问题。召开党组会,审定出台《省信访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规定》。按照规定要求,对8名机关干部实施交流轮岗。问题整改已到位。

  27.针对“有的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重视、填写不准确”的问题。组织机关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规定,并就落实规定做政策解读。把好个人事项报告录入关,确保个人事项报告不出现差错。问题整改已到位。

  28.针对“有的干部档案涂改较多、信息缺失;有的干部档案归档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集中力量对机关干部人事资料进行梳理归档,共补齐缺失资料700余件,保证人事档案资料完整合规。问题整改已到位。

  (八)着力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

  29.针对“落实主体责任停留在发文和签责任状上,开展党风廉政督查不够”的问题。建立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对各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0.针对“党支部没有按要求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问题。建立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机制。督促支部书记以口头形式向分管局领导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相关书面材料报机关纪委备案。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1.针对“对机关党员干部开展监督检查不经常,检查后通报不及时到位”的问题。督促机关纪委每月至少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一次监督抽查,遇到重大节假日必须检查,相关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必须通报。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两定三考”要求,每周对所属干部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相关结果及时通报本人。在机关办公楼、接访大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聘请行风监督员,及时发现机关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2.针对“通过‘以案示纪’,加强警示教育有不足”的问题。在局机关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重点聚焦本系统范围内的违纪问题开展“以案示纪”教育。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转发的省内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做好“以案示纪”教育。问题整改已到位。

  33.针对“对信访部门存在的职业陋习重视不够,开展专项整治不及时”的问题。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向全省信访系统印发《在全省信访系统中深入开展行业陋习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信访部门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规范信访业务工作、严守党的群众纪律、强化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半年全省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对各市州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清单梳理不完整、整改措施制定不完善、整改落实成效不显著的进行了扣分提醒。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

  (九)着力整改“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

  34.针对“对纪检干部的培训不够,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薄弱,纪检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邀请纪检组领导为机关纪委委员、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讲课,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深入查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在制度机制上的短板,及时予以完善。加强向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汇报,在纪检组的指导下,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该项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35.针对“主动监督与执纪问责的意识不够强,有老好人思想”的问题。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推动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组织机关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准确学习把握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目的要求和方式,提升用好“四种形态”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去除“老好人”思想。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6.整改“局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组衔接有待加强”的问题。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加强党组班子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衔接。机关纪委定期向派驻纪检组汇报工作,并派工作人员参与派驻纪检组的中心工作,加强机关纪委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汇报。该项整改已到位。

  (十)着力整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还没有到位”的问题

  37.针对“局领导下基层调研少,会议、发文还较多,化解基层矛盾力度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年度调研工作计划,局领导上半年共深入14个市州、20余个县市区开展调研督导,为基层信访部门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提升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能力提供了指导帮扶。修订完善局机关办文、办会有关规定,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做到能联合行文的不多头行文,能集中召开的会议不另行组织,切实减少会议和发文。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38.针对“个别干部有时有收受红包礼金、土特产的现象”问题。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机关行风监督员,确保对收受红包礼金、土特产问题能及时发现。切实做到对收受红包、土特产问题,有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杜绝问题发生。问题整改已到位。

  39.针对“局机关涉嫌违规发放2014年至2016年节假日值班费”的问题。对局机关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的情况进行梳理盘点,掌握违规发放的具体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联系,掌握节假日值班费发放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清退工作方案。印发通知,组织机关37名干部职工于8月28日前,清退了2014年至2016年节假日超标准发放的68200元值班费。问题整改已到位。

  40.针对“有用机关食堂场地租赁费抵扣干部职工用餐费用等行为”的问题。召开党组会,决定于7月1日起规范用餐补助。加强与有关省直部门的沟通,参照有关标准发放用餐补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将机关食堂租赁费上缴省财政厅。调整相关项目支出科目,进一步规范用餐补助行为。问题整改已到位。

  41.针对“2014年至2015年,局机关接待省直部门和市州公务活动基本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的问题。研究修订《湖南省信访局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对凭公函实施公务接待提出明确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做到没有公函一律不予接待,没有接待清单一律不予报销,所有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问题整改已到位。

  (十一)着力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2.针对“未按规定对服务性支出项目进行政府采购,向湖南湘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购买服务支出和向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公司购买的服务支出,均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掌握了服务性支出实施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出台《湖南省信访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拟制保安服务支出政府采购工作方案,为实施政府采购打下基础,做好准备。加强与湖南湘辉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沟通,协商在一定期限内解除服务合同,为下一步实施政府采购打好基础。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43.针对“局机关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专账管理”的问题。加强与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经费实施了专帐管理。问题整改已到位。

  44.针对“局办公楼改造工程超概算较高”的问题。收集整理局办公楼改造工程项目相关资料,依据实际情况对超概算情况进行说明。进一步加强机关预概算管理,确保概算科学精准,不再出现类似问题。该项整改已到位。

  (十二)着力整改“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45.针对“部分市州和县市区有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各地严格按照市州不低于1:1的比例,县市区不低于1:1.5的比例配套信访救助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对部分市州和县市区没有将信访救助资金及时配套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将信访救助资金及时配套情况,纳入全省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中,对资金配套不到位的市州予以扣分,并将在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时进行相应扣减。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实效。

  46.针对“超范围、超标准使用专项资金解决信访问题的现象”的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组织各级信访部门开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并及时上报。在年内对各级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救助资金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整改、依规处理。将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信访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存在问题的予以扣分,并在下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中予以相应扣减。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47.整改“从上轮巡视以来,省信访局对全省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只开展过1次监督检查,监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建立将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督查纳入“大督查”范围的工作机制,采取会议调度、通报进度、约谈后进和实地督导及调研案卷等方式推进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今后每年将对各地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至少一次专项督查。相关督查结果在全省通报,推动各级各地规范使用救助资金。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巩固扩大整改成效,推动全省信访工作进一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集中整改虽然已结束,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视查摆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收场”心理,对集中整改期间整改到位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积极推进,确保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按时清仓见底。高度重视整改成果总结应用,积极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制度措施,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

  (二)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局,确保机关党的建设有新提升。坚决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挺在前面,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常态抓好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推动局机关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不断取得进步。进一步树牢“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坚决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突出抓好“行业陋习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真正使机关党的建设、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严起来、实起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展现信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持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省信访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落实落地。着力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积案清零”两个专项行动,切实补齐全省信访工作短板,以有效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取得的实效,展示巡视整改成果。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责任,通过凝心聚气抓信访,推动全省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持续推进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忠诚履职的信访干部队伍。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内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全局党员干部真正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信访事项当家事,敢于担当、勇于任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善做群众工作的信访干部队伍,更好地肩负起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219457;

  邮政信箱:长沙市八一路240号省信访局办公楼208室(邮政编码:410011,信封请注明:对湖南省信访局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hnxfjgdw@163.com。

  中共湖南省信访局党组

  2017年8月30日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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