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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为民铸铁军——记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张辉华 编辑:徐丹 2017-09-01 0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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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张辉华

  这是一支有着“亮剑精神”的队伍,他们敢于啃“硬骨头”,忠诚为民,不辱使命;这是一支有着铮铮铁骨的队伍,他们高擎利剑,让职务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这是一支身经百战的队伍,他们中年龄最小的仅27岁,却都战功赫赫,极富战斗力……他们,就是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的反腐斗士!

  如果涉案人员闭口不言,如何突破?面对曾被认定为无罪的嫌疑人,如何调查?遇到有反侦查能力的对手,如何应对?8月下旬,记者走进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探寻反贪铁军炼成背后的秘密。

  专啃“硬骨头”

  坚守法治办“铁案”

  2017年4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院公开宣判某副部级官员余某某受贿案,余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是10年来湖南检察机关办理的首起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因余某某态度顽固,攻守同盟严密,被称为近年来最难啃的“硬骨头”。

  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全体干警克服涉案时间长、涉及面广、异地办案等重重困难,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在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前,形成审查讯问(询问)笔录近500份,证据材料3000余份,证据审查意见近10万字。案件在公诉机关移送审判后,审判机关、余某某及其辩护人均未就证据合法性等提出任何质疑。

  利剑锋自磨砺出。侦查二室,一向以能啃“硬骨头”著称。近10年来,由侦查二室办理的湖南中烟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受贿案、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冯伟林受贿案、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或因查证受贿金额巨大创历史新高、或因被告被判处死刑,均在当时被称为“三湘第一案”。一卷卷厚厚的案卷,一块块“硬骨头”被攻克,都饱含着反贪干警们大量的心血,蕴含着反贪干警用证据说话、坚守法治办铁案的坚定信念。

  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之前数次被调查都成功逃脱追究,是名副其实的“硬骨头”。

  曾锦春到案后,该案的重要涉案人员曹某某已逃到新疆。追逃中,侦查二室接近其正在玩乐的歌舞厅时,发现其雇佣了8个保镖与其形影不离。

  强攻不行就智取。办案人员在歌厅上演了一曲打架斗殴的戏,曹的保镖被吸引过去看热闹,而曹本人带着女友乘车离开。办案人员在半路上将曹抓获,最终获取了其向曾锦春行贿200余万元、帮助曾锦春保管投资款800万元的犯罪事实。

  职业的敏感,使侦查二室的办案人员总能在丛生的杂草中发现蛛丝马迹。

  2004年8月,常德某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上访,举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总经理陈某大量侵吞国有资产,损害职工利益。当地纪委和检察机关先后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最终因证据不足撤案。

  此后,该公司职工依旧不断集体上访。2008年,省检察院重启对陈某立案侦查。而要调查一个曾经被定为无罪的人,难度可想而知。

  侦查二室的同志们对案卷材料进行了详细审查,在226本案卷中发现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线索:有人曾送给陈某两条狗。

  狗去哪了?由此查出了一个狗场。经缜密侦查发现,狗场是行贿人为投其所好送的,100多条名犬,都是从各地物色来的。从两条狗入手,最终撕开了一个重大受贿案件的突破口。

  支部建在办案点

  纪律严明造“铁军”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今年8月下旬,从省检察院会议室传出了铿锵有力的声音,这是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室办案点临时党支部组织50多名办案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进行政治学习和纪律教育。

  反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从事这项工作的干警,既要有办铁案的勇气和毅力,又要经受情与法的考验。近年来,侦查二室针对人员因办案高度分散容易产生“脱管”的情况,把“支部建在办案点上”,在哪里办案就在哪里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

  2015年10月,广西某高官受贿案交给湖南省检察院承办后,由侦查二室为主体,组成了70余人的专案组,设立了临时党支部,并根据办案实际,在三个办案点成立了临时党小组,及时了解掌握办案干警的思想动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关心和帮助干警成长。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临时党支部在抓好案件协调的同时,把抓好侦查一线党员拒腐能力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专门学习,加强办案人员工作和生活的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建立工作之外活动的报告制度,防止案外交易和泄密情况的发生,从而使整个办案点养成了纪律严明、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没发现一起办案干警违规行为。

  “把支部建在点上,严守钢铁一般的办案纪律,发扬了湖南检察机关能征、善战、必胜的光荣传统。”侦查二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何再立说,“很多同志克服困难、任劳任怨、无怨无悔,体现了办案人员在临时党支部关怀关心下一心办案的精神风貌。”

  “除虫”又“护花”

  服务发展勇担当

  2015年下半年,省检察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尽可能将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这项机制,创新了侦查二室办理涉企案件的方式方法。

  湖南中烟公司原总经理周昌贡系列案办理中,侦查二室挖出了“蛀虫”,企业经济发展不降反升。“案件查处后,湖南中烟公司堵塞了管理漏洞,营收连续两年持续上升。”侦查二室副主任谢业庄说。

  侦查二室还以办案为基础,积极开展“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帮扶”活动,对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适时提出有效惩治和预防贪贿犯罪的对策和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规范行业管理,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不能因为不合适的执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检察机关既要铁腕‘除虫’、又要柔情‘护花’,成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啄木鸟’。” 省检察院反贪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耕者当歌。自2006年以来,侦查二室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0余件,其中大要案占到90%以上。多人获得全国反贪专家、全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标兵、全国反贪优秀侦查员等称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张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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