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陈登辉)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从明天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需要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
这一政策会给出国人士带来什么影响吗?记者从银行了解到,所谓1000元的额度,只是对银行上报信息的要求,而不是限制个人在海外消费额度。境外超额刷卡交易上报工作由银行完成,不需要消费者额外提交任何证明之类的手续。个人消费记录本身就记录在银行信息统计里,银行会将符合上报要求的消费自行上报外汇局。
不过,根据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共分为三类:完全禁止、金额限制和完全放开。例如,赌博交易属于完全禁止,保险销售属于金额限制类,而住宿、百货公司交易属于完全放开类。2016年2月在网上热炒的境外单笔消费不超过5000美元的消息,其实是针对境外购买保险等金额限制类消费。换句话说,公民用银联卡在境外购物并不受刷卡金额的限制。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登辉
编辑:马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