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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站9月4日讯(通讯员 朱纪宣)以办理村务为名,违规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日前,湖南省株洲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朱亭镇龙凤村12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朱亭镇龙凤村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肖清云等12人滥发补贴的问题。经查,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间,时任龙凤村支部书记肖清云、村主任刘国平、村委闫中华、村支两委何湘平,以办理村务为名,违规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14520元。6月之后,原龙凤村、天石村、兴台村合并为龙凤村,2016年12月,龙凤村临时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肖清云、刘国平、闫中华、何湘平、何伏桂、颜四清、刘宗加、黄建军、谭新国、颜长福、刘秋莲、向成英12人,以办理村务为名,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14400元,村临聘人员颜静(另行处理)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1000元。
肖清云等十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村级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