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就业扶贫新政
介绍1人稳定就业给予200元补贴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刘玮)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通过劳务协作、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等措施,对我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中,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适龄劳动者,开展就业扶持。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5万人,完成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4.5万人。《意见》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意见》指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签订劳务协作协议,建立长效对接机制。对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每成功介绍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给予2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同时,将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在同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70%,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就业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参加就业前技能培训的,培训期间按实际到课时间每人每天给予20元生活费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数量较多、稳岗效果较好、就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的就业扶贫基地,每年从中认定60家左右作为“湖南省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给予每家1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刘玮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