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退休院长受处分
省纪委通报5起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9月28日,记者从三湘风纪网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深入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日前,省纪委对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
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晓云违规收受礼金
周晓云在担任衡阳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收受党员干部所送礼金共计6.2万元。
据调查,2014年至2015年,周晓云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成都、重庆、深圳、从化等地旅游,费用由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承担。
2015年6月,在得知其中一名送礼人被组织调查后,周晓云将所收上述礼金存入衡阳市廉政账户。周晓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长沙环保职院党委书记李倦生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至2014年期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倦生主持会议安排学院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环评中心,在教师节、春节等节日,以慰问费、加班费、交通补助等名义向全院教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费,先后发放10次,共计356.25万元,其中李倦生共领取0.56万元。
李倦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予以收缴。
3
湖南理工职院党委书记秦裕武违规收受礼金
2014年12月12日,秦裕武的母亲去世。当天,学院工会按惯例在教职工工会QQ群发出该消息。
之后,学院工会负责人将收集到的100余名教职工所送礼金4万余元带往秦裕武老家交给秦本人。
在组织对反映秦裕武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了解后,秦裕武将操办其母亲丧事中违规收受的礼金和逢年过节收受的红包礼金上缴廉政账户。秦裕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省教育考试院原院长陈最华(已退休)
违规同意发放津补贴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2014年3月期间,陈最华同意省教育考试院以节日慰问费、目标考核奖励、杂志打包费、宣传教育费等名义,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共计467.15万元。
特别是2013年7月16日,在省审计厅已指出相关问题并要求整改的情况下,陈最华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表态同意向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共计152.98万元。
陈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予以收缴。
5
郴州原副厅级干部刘志坚长期占用私营企业车辆
2007年9月,时任郴州市发改委主任刘志坚安排某私营企业购买一辆超标进口越野车供其使用。
2010年1月,刘志坚担任郴州市副厅级干部后,将该车带至市政府继续使用。2012年6月,该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报废后,刘志坚又要求该私营企业购买一台同款国产越野车供其使用。
因担心组织调查,2016年10月21日,刘志坚将该车退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刘志坚利用传统节日等时机收受下属人员礼金5万余元。刘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吴乐洋 梅国飞
纪委说法
违规受处分的
一律点名道姓通报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所涉领导干部被查处时尽管有的在职,有的已退休,有的在任内,有的已离任,但均因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一律坚决查处、绝不手软,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按照“谁查处,谁通报”原则,对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
反腐连线
省检察院依法对刘佩亚决定逮捕
本报9月28日讯 今天,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刘佩亚(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吴乐洋 梅国飞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