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刘琦)10月24日中午,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枫林广场附近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台白色小车存在实线变道违法行为。民警遂将车辆拦下,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驾驶人严某某表示,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是朋友“帮忙”在某公司租赁的共享汽车。昨日记者从岳麓交警大队了解到,因涉嫌无证驾驶及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严某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0日、罚款1100元的处罚。“她的朋友因为将机动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也将面临罚款1000元的处罚。”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徐成介绍。
记者在监控视频中看到,严某某刚开始驾驶车辆在左转车道上行驶,途中直接跨越实线变道至右转车道,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进行检查。据严某某交代,目前她仍在驾校学习,已通过科目三的路考部分,但尚未取得驾驶证。民警执法过程中,严某某认为自己仅仅是“违章”,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危险性。“无证驾驶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即使她考过道路驾驶技能科目考试,还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考试没有考,未取得驾驶证上路驾车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徐成说。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9岁的严某某是湖南某高校在校大学生,她驾驶的车辆是其朋友用自己的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租来的共享汽车。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琦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