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底至11月初,市委派出8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二”的工作模式,对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16个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记者昨日从市委巡察办获悉,截至目前,各巡察组按照市委的要求,已经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
据悉,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巡察工作方针,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本轮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66件,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11月6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胡衡华和省纪委常委、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蔡亭英逐一听取了各组巡察情况报告。11月7日上午,胡衡华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听取2017年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报,充分肯定了本轮巡察工作,对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被巡察单位,对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到位的,严肃进行问责。
11月13日至17日,各巡察组按照市委的要求,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原汁原味反馈巡察意见,传达了胡衡华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反馈会议。从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力,重业务轻党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贯彻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反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和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要求,被巡察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要进行“挂号”、“销号”,强化跟进督办和追踪问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将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自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