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今后可看等级选择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选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今后不妨看看它的等级。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制定并下发《长沙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暂行办法》。今后,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按照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体系进行等级评定,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
该暂行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及社会力量建设、运营的,为有需求的城市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康复、休闲等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根据规定,长沙将规范原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称呼,统称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根据服务资质、场地面积、设备和设施、服务项目、服务绩效、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由低到高,分为A、AA、AAA、AAAA、AAAAA五个等级。
全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每1年开展1次,每次评定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通过升级改造实现标准提升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以申报更高等级。有效期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重新申报等级评定。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对获得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等级评定标准的,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内未能整改到位的,降低或撤销其评定的等级,取消相应政府补助。获得等级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投诉或弄虚作假骗取等级评定的,一经查实,由市民政局撤销其评定等级,取消政府补助,3年内不得申报等级评定。
该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可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标准,出台相关政策办法,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评估定级。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马丽红